- 可转让信用证的法律风险
- 信用证作为国际贸易结算的方式之一,一经开立就构成银行对出口商凭规定的单据进行付款的承诺。因而,出口商一旦与进口商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约定以信用证进行支付,出口商便以为只要符合信用证的规定便可以收到货款。然而,在使用可转让信用证的情况下,对于信用证的第二受益人来说,存在的风险十分大,或者说,第二受益人在信用证项下受到的保护非常弱,与D/P并无多大差别。以下,我们通过对一典型案例的分析,对可转让信用证..
- 2006-8-4 1:07:19 - trade
- 国际信用证诈骗:“苦果”该谁吞?
- ——一起信用证诈骗案的启示 李金泽 国际信用证诈骗已经是国际贸易中老生常谈的问题了。但是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遭遇诈骗的案例时有发生,我国也不例外。虽然银行根据UCP500的规定,只要完成对单据的形式审查,就不须为欺诈承担任何责任。但是也有一些例子表明,如果银行对UCP500缺乏清醒的认识,且未对法院的错误禁令给予及时的抗辩,就会遭受难于补救的损失。 案情简介:在A市的中国某进出口X公司与澳大..
- 2006-8-4 1:07:18 - trade
- 信用证严格相符原则的适用
- --------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9月6日信用证判决评论金赛波国际商会(ICC)制定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年修订本(一般简称UCP500)第13条规定,银行在审查单据时的标准是:单据必须在表面上和信用证规定的条款相符,并且单据之间也必须一致。但各国法院在适用该基本原则时存在很大的差别,中国最高法院在过去公布的一些案件中也仅仅原则性地适用这一基本原则。到底如何适用严格相符原则,最高法院..
- 2006-8-4 1:07:17 - trade
- 信用证替代合同纠纷案
- 【案情简介】 申请人浙江XX厂(卖方)与被申请人意大利XX公司(买方)于1994年10月6日订立销售确认书,由申请人向被申请人出售8个品种共22000件真丝绣衣,合同总金额为280100美元,价格术语为CIFAmsterdam By Air,装运期为1995年1月31日,付款方式为由买方出具不可撤销、可转让的信用证。合同还规定,允许分装和转船,如在装船期内由于船期变更或其他非卖方所能控制的原因而..
- 2006-8-4 1:07:16 - trade
- 不可分批装运和转运,溢短装数量的纠纷
- 案由:A进出口公司与国外C公司成交一笔花生仁出口贸易,于6月26日由通知行——B银行通知信用证,其部分有关条款规定: 本证凭提交如下详列的单据可由任何议付行公开议付。……400公吨手拣花生仁,新麻袋装。从大连装运至伦敦,最迟装运期1997年7月31日。不许分批装运和转船。A进出口公司接到信用证经审核后未发现问题,准备安排装运,但在即将装运之际,于7月5日又接到买方信用证修改书:数量增加10..
- 2006-8-4 1:07:16 - trade
- 进口押汇担保的纠纷
- 案件事实摘要: 1997年4月7日,原告工商银行深训分行福田支行根据被告三佳公司的申请,开出编号为LC44608970028不可撤销即期跟单信用证,开证金额为港市2,110,290元。信用证项下进口货物价值港币2,110,290元。信用证开出后,香港国华银行于1994年4月10日向原告发出进口到单通知书及信用证项下进口货物有关单证,要求原告支付信用证项下金额。原告遂于同年4月16日向三佳公司发出..
- 2006-8-4 1:07:15 - trade
- 代收行未完全执行托收指示案
- 基本案情 在一笔托收业务中,托收行在托收指示中规定:“DOCS TO BE RELEASED ONLY AGAINST ACCEPTANCE”以及“PAYMENT ON DUE DATE To BE GUARANTEED BY XX BANK(代收行)。TESTED TLX TO THIS EFFECT REQUIRED.”代收行办理承兑交单后,向托收行寄出承兑通知书,明确指出“THE BIL..
- 2006-8-4 1:07:14 - trade
- 信用证欺诈纠纷管辖权异议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00)经终字第155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韩国新湖商社。住所地:韩国大田广域市西区葛马洞309-3号。 法定代表人:李顺基,代表理事。 委托代理人:张耀军,北京市利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四川省欧亚经贸总公司。住所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四川省成都市红星路二段78号富钻大厦五楼。 ..
- 2006-8-4 1:07:13 - trade
- 一起议付行据理追索本息案的经验与启示
- 本案例中( 详见本站:议付行据理追偿货款及利息案),议付行海南B行的作法有理有据,成功地避免了可能造成的损失,为我国商业银行在处理国际结算业务产生的纠纷提供了良好的借鉴作用。针对本案例继续深入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到如下的启示。 一个问题 撇开本案的贸易背景不谈,普通产地证、FORM A 、熏蒸证等官方证书的收货人一栏应如何缮制才最合适这一问题,实务中确实存在不同的见解。目前有三种制法,一是注明实际收..
- 2006-8-4 1:07:13 - trade
- 因恶意欺诈信用证被冻结案
- 基本案情 1993年11月23日,B公司与香港D有限公司签订了进口2500吨船板的合同,按照合同规定,B公司以每吨330美元(CIF价)从D公司购进2101件甲板,共计总金额82.5万美元,目的口岸为黄浦港。 合同订立后,B公司立即请求A银行开出了以D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150天远期信用证,信用证金额为82.5万美元,编号为L/C593BB717。D公司收到信用证后,于1993年12月30..
- 2006-8-4 1:07:12 - trad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