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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西哥经济部对从中国香港进口的牛仔布作出反倾销行政复审裁决
作者: admin 来源: 商务部网站 日期: 2006-8-26,10:24
 据商务部网站报道,2006年6月23日,墨西哥经济部在其《官方日报》发布公告,结束对从中国香港进口的牛仔布(税号为5209.42.01)的反倾销措施有效期的调查。
  1. 1995年8月11日,墨西哥经济部在其《官方日报》上发布公告,决定对从香港进口的含棉85%及以上的牛仔布征收47%的反倾销税,以下公司除外:The Quicken纺织品有限公司、Aldwick纺织品出口公司、香港Yuky 纺织品有限公司、Moon Fung织造有限公司、Fung Fu 漂染织造有限公司、Yee Luen Cloth 有限公司、Kesa Dhari 有限公司、Tak Ming纺织品有限公司、Sun Ping Weaving and Dyeing FYT有限公司、Esraymo Company 有限公司、香港远东Network 有限公司、Seaphone 纺织品有限公司、Tarrant有限公司、Everben有限公司和Amertex国际有限公司。
  2. 2002年2月26日,墨西哥经济部结束对取消该产品反倾销措施后果的调查,决定继续对该产品征收47%的反倾销税,自2000年8月1日起为期5年。
  3. 2004年12月24日,墨西哥经济部宣布该项反倾销措施的有效期行将结束,各利害关系方可向墨西哥经济部提出申请,对该产品进行调查。
  4. 2005年6月29日,墨西哥Telas Parras, S. A. de C. V. 公司、Parras de la Laguna, S. A. de C. V.公司、Hilaturas Parras, S. A. de C. V. 公司、Parras Cone de México, S.A. de C. V.公司、Fábrica la Estrella, S. A. de C. V. 公司和Manufacturas Kaltex, S. A. de C. V.公司向墨西哥经济部提出申请,建议对该产品进行反倾销行政复审,调查期为2004年1~12月。
  5. 2006年6月23日,墨西哥经济部宣布结束对该产品的反倾销行政复审,决定继续征收47%的反倾销税,自2005年8月11日起为期5年。
  6. 本公告自2006年6月24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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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贸出口合同的履行admin - 8/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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